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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要满足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 2021-09-14 17:09:1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指的是房屋拆迁强拆,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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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铭杰律师
主办律师
庄铭杰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公司企业、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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