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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上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 2021-09-01 15:47:5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一年以上不签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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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娜律师
副主任律师
梅娜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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