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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合同无效有何区别

更新时间: 2021-09-01 15:35:0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同撤销跟合同无效,两者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从性质上说虽然合同存在,但是任何一方在没有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仲裁之前,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被撤销前,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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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娜律师
副主任律师
梅娜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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