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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诉讼离婚什么机构办手续

更新时间: 2021-09-09 15:27:4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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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朱瑞雷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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