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继承> 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更新时间: 2021-08-13 18:47:1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

4、房地产权利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6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徐颖律师
主办律师
徐颖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2664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