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未出世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未出世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更新时间: 2021-07-15 17:26:3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未出世的胎儿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
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肖兰燕律师
主办律师
肖兰燕律师

广东-东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公司企业、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建筑工程

539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