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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签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6-04 16:32:2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代签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行使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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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丽燕律师
主办律师
杜丽燕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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