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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6-07 17:46:0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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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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