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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的后果是什么样的

更新时间: 2021-06-07 17:46:1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为:受到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除此以外,对于无法获得房屋产权的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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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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