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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有效吗

更新时间: 2021-05-25 17:41:2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被依法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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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烨律师
主办律师
吴烨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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