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房产纠纷> 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6-07 17:26:0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如下:

1、已经被依法限制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土地,不得转让;

2、已经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

3、其它共有土地使用权人未书面同意时,不得转让;

4、没有依法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张进松律师
主办律师
张进松律师

贵州-贵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440
已帮助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