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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1-03-30 20:17:2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一般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申请登记表;

2、提交登记申请、身份证明、权属证明等材料;

3、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等级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产权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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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恒星律师
主办律师
胡恒星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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