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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迟延情况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3-25 17:06:2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承诺迟延的情况有:

1、逾期承诺: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发出承诺而使承诺迟延;

2、承诺迟到: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因其他原因而使承诺迟到。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六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
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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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娟律师
主办律师
杨娟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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