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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什么时候可以撤回

更新时间: 2021-04-13 08:52:1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要约在生效之前可以撤回。即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需要在该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才算是撤回。如果受要约人已经接收到了的,则不可以撤回。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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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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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烽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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