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合同纠纷> 无偿保管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无偿保管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 2021-01-27 18:08:0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无偿保管合同只要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不存在过失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者由于过失而发生意外,即便是免费保管,还是需要赔偿。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吴德令律师
吴德令律师

广西-桂林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1795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