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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要件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1-27 18:08:0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代位权要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该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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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德令律师
吴德令律师

广西-桂林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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