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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 2021-01-26 14:08:2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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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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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则通律师

福建-福州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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