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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更新时间: 2021-03-02 14:17:5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为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涉及到房屋权利确认、分割等物权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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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海艳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岳海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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