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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 2021-03-08 10:38:0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的员工,不一定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在营业执照中。

国有企业董事长通常由上级部门任命,也有上级领导兼任董事长。因此,公司董事长可以不是本企业的员工,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但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一定是本企业员工,应当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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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育红律师
主任律师
冯育红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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