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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买卖是否需要公证

更新时间: 2020-01-23 09:18:5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的,所以自然就不存在宅基地买卖是否需要公证这个问题。公证处在审核买卖合同时,若发现房屋对应的是宅基地使用证,是不会进行办理公证的。即便进行了公证,最后依然会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所以说,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买卖后,因为宅基地无法进行买卖和变更登记,房屋买卖就是无效的。换句话说,宅基地归谁是农村集体决定的,私人无法决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一定要慎之又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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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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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行政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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