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合同纠纷> 缔约过失可以解除合同吗

缔约过失可以解除合同吗

更新时间: 2020-01-06 11:26:3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缔约过失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所具有的过失所承担的责任。

缔约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前磋商时或者合同成立并生效时,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后解除合同并不必然产生联系;产生缔约过失的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另外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即可,不一定是产生解除合同后果的原因。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即可协议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康宁律师
主办律师
康宁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婚姻家庭

320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