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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超期合同未签字是否违约

更新时间: 2020-01-06 11:27:1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订单超期合同未签字是否违约首先要确定双方是否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再判定是否超期违约。首先,在合同、订单均未签字,仅有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交货凭证和结算凭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据此认定买卖合同成立,要从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分析双方提交的其他证据及其证明的大小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做出认定。

其次,在合同、订单均未签字,但有对账确认单、债权确认书等债权凭证,除买方提出足以推翻该证据的相反证据外,人民法院可直接据此认定买卖合同成立。因此,从证据的角度来说,对账确认单、债权确认书等债权凭证的证明力要大于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交货凭证和结算凭证。

最后,如果确认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超期付款或超期交货均属违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是由买方向卖方书写的债权凭证,是买方认可买卖合同关系存在的书面凭证。买方出具的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凭证足以证明买方承认此债务存在的事实。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卖方持有该债权凭证即推定凭证持有人为合法的卖方,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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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律师
主办律师
康宁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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