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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

更新时间: 2019-10-14 17:47:5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有以下几个特点:

1、款项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缴存超11年,才可贷120万。新政将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2、“二套房”既认房又认贷。

二套最高贷款额度降至60万。从9月17日开始,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更改了判定“二套房”的规矩,变成与商贷一样的“认房又认贷”。

3、首付比不再统一20%。

普宅35%,二套非普80%。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将直接影响首付比例。与2017年“3.17新政”类似,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将根据房屋性质而不同。城六区到6区外买房可上浮额度。东西城上浮20万朝海丰石上浮10万。

4、贷款年限最长算到65岁。

此前,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而今则调整为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5、月还款额不超月收入6成。

收入不够将降低额度。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法律依据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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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云律师
主办律师
李雪云律师

浙江-台州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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