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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限购政策

更新时间: 2019-09-05 10:28:1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海宁限购政策:

一、在本市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二、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平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平台房屋转让合同签订时间或房产交易部门房屋买卖合同当面签订时间为准。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手住房交易双方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购房人家庭住房登记证明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二手住房转让合同。违反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调控我市房地产市场实施主城区限购措施的通知》一、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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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华律师
刘新华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人格尊严、知识产权、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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