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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签合同,单位承担责任吗

更新时间: 2021-03-26 10:44:20 0人浏览
员工不签合同,单位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用承担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但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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