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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不同意过户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5-08 12:12:41 0人浏览
卖方不同意过户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卖方不同意过户,买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过户,或者协商约定过户期限。
卖方逾期不履行的,买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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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光律师
主办律师
王海光律师

广西-南宁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继承、刑事案件、综合、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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