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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几日内告知被告人

更新时间: 2024-02-27 16:23:43 0人浏览
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几日内告知被告人
律师解答
移送审查起诉的告知书一般应在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检察院应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相关信息。
法律规定,案件移送检察院后依法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重大的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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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峤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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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峤明律师

广东-肇庆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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