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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4 10:11:21 人浏览

导读:

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是刑事诉讼的关键文件,标志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本文将详细解读其含义、法律依据及时间规定,助你全面了解刑事诉讼流程。

  一、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1.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文件,它标志着案件从侦查阶段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2.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

  3.检察院在接收案件后,会进行审查起诉工作,即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

  4.在这个过程中,检察院会向犯罪嫌疑人发出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通知其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和诉讼程序。

  二、审查起诉的法律依据

  审查起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刑事诉讼法》。

  1.根据第13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

  (2)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4)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5)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6)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2.《刑事诉讼法》第77条还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这一规定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增加了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以及被害人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任务。

  三、审查起诉的时间规定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这意味着审查起诉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确保案件的及时处理。

  2.对于改变管辖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以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效率。

  3.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这一规定确保了审查起诉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

  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虽然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但仍需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这体现了对案件处理的灵活性和效率性的要求。

  5.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

  这一规定确保了案件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防止因犯罪嫌疑人逃逸而影响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了解了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的意义和流程,你是否对刑事诉讼的其他阶段也感兴趣?如有疑问,法律快车随时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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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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