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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对方不赔偿医药费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4-02-20 16:01:06 0人浏览
刑事案件对方不赔偿医药费怎么办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对方不赔偿医药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判决、取得法院判决书后,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法院开具协助执行公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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