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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六个月后会有什么情况

更新时间: 2024-01-30 16:52:54 0人浏览
监视居住六个月后会有什么情况
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六个月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对行为人的监视居住。具体的程序要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
解除监视居住后,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行为人在被解除监视居住后,即恢复完全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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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伙娟律师
主办律师
石伙娟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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