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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男方不接电话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1-30 16:53:05 0人浏览
起诉离婚男方不接电话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男方不接电话的,如果男方是被告,拒绝接听电话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法院经过两次传唤后,都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因为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参诉。如果男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经法院批准后,才可以不出庭。
如果男方是原告的,那么法院在传唤一次后,无正当理由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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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倩律师
合伙人律师
王倩律师

浙江-金华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继承、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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