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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 2024-01-22 15:16:50 0人浏览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有哪些规定
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规定有: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从开发商初次取得该地块时开始计算,届满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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