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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行为有哪些类型

更新时间: 2024-01-22 15:16:51 0人浏览
土地出让行为有哪些类型
律师解答
土地出让的行为类型有:挂牌、协议、招标和拍卖。
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后,通过有偿有限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者,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一次或分次提前支付的整个使用期间的地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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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孝业律师
主任律师
杨孝业律师

浙江-宁波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保险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综合、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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