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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纠纷法院开庭判决怎么写的

更新时间: 2024-01-22 17:55:09 0人浏览
拆迁房屋纠纷法院开庭判决怎么写的
律师解答
发生拆迁房屋纠纷,法院开庭的判决书可以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判决结果和依据。
在书写过程中,应注意证据的罗列和证明力的阐述,以体现判决书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同时,法院在判决时应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依法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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