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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后债务人向谁履行

更新时间: 2023-11-28 11:36:22 0人浏览
应收账款质押后债务人向谁履行
律师解答
当事人以应收账款质押的,债务人还是应当直接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并且应当在约定的偿还期间内履行,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权人就可以对质押的应收账款优先受偿。法律规定债务人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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