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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30天属于什么拘留

更新时间: 2023-11-28 11:36:24 0人浏览
拘留30天属于什么拘留
律师解答
拘留三十天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在这期间,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就会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应该在七天内作出逮捕或不逮捕的决定。所以在逮捕前最长羁押期限为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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