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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没交给律师函后是不是等开庭了

更新时间: 2023-09-28 12:21:29 0人浏览
物业费没交给律师函后是不是等开庭了
律师解答
物业费没交,收到律师函后不是等开庭,此时尚未进入诉讼阶段。物业公司向欠交物业费的业主发律师函是一种催缴手段,业主可以在收到律师函后补交所欠的物业费,但如果不交,后续很有可能会被物业公司起诉,收到法院传票才意味着要开庭审理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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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平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雷平律师

云南-昆明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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