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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27:56 0人浏览
因无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因无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具体包括: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代理关系终止后签订的合同。具体是指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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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钦副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胡钦副主任律师

广西-南宁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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