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物业管理合同> 包干制的物业费需要公示收支明细吗

包干制的物业费需要公示收支明细吗

更新时间: 2023-08-03 10:04:53 0人浏览
包干制的物业费需要公示收支明细吗
律师解答
包干制的物业费应当公示收支明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和标准、计费方式、收费对象、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和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等有关情况进行长期公示。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何广辉律师
主任律师
何广辉律师

广东-惠州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171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