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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拍卖和变卖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 2023-08-28 11:23:19 0人浏览
法院的拍卖和变卖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法院的拍卖和变卖法院拍卖必须先出公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变卖则无此规定;法院拍卖从对物品的公告和拍卖的时间,均有明确的期限规定,而变卖则不受时间的限制;法院拍卖时须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估价,确定底价,然后通过竞价,确定拍卖标的价值;变卖则无此程序等。拍卖的程序更复杂,更严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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