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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3-06-15 08:51:01 0人浏览
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标准是持凶器恐吓他人;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恐吓他人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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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晓军律师

辽宁-大连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合同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涉外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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