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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线索移交规定

更新时间: 2023-05-25 16:49:51 0人浏览
审计线索移交规定
律师解答
审计线索移交规定:审计组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下列问题线索,应当依法及时办理移送。例如:有关单位或非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规,依法需要有关主管或监管部门处理处罚的,向有管辖权的主管或监管部门移送。
法律依据
《宜黄县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试行)》 第二条
审计组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下列问题线索,应当依法及时办理移送:
(一)党员涉嫌违犯党纪或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的,根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二)有关单位或非公职人员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等经济犯罪,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
(三)有关单位或非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规,依法需要有关主管或监管部门处理处罚的,向有管辖权的主管或监管部门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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