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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的行使条件

更新时间: 2020-11-30 14:01:24 0人浏览
合同保全的行使条件
律师解答

合同保全的行使条件有:

1、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合同没有成立生效,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被撤销的不能采取保全措施;

2、合同的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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