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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生产单元类型的规定

更新时间: 2023-01-20 08:21:11 0人浏览
排污许可证生产单元类型的规定
律师解答
排污许可证生产单元类型的规定是:排污单位应当结合实际产排污情况,按照所属行业类别,填报主要生产单元名称、主要工艺名称、生产设施名称、生产设施编号、设施参数、产品名称、生产能力、计量单位、设计年生产时间。
法律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第二十条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排污单位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的,应当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进行检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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