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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对方地址怎么起诉

更新时间: 2023-01-20 08:30:01 0人浏览
没有对方地址怎么起诉
律师解答
没有对方地址进行起诉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或者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对方的户籍信息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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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春旭律师
副主任律师
朱春旭律师

浙江-嘉兴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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