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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解除限高令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22-12-20 17:47:31 0人浏览
临时解除限高令的条件
律师解答
临时解除限高令的条件是:
1.提供有效的担保,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取得申请执行人的书面同意;
3.向法院提出申请,递交执行人的谅解和同意的文书;
4.被执行履行完毕,申请解除。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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