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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用我的房子注册公司,我该同意吗

更新时间: 2022-12-16 15:53:36 0人浏览
租户用我的房子注册公司,我该同意吗
律师解答
租户用房东的房子注册公司不会对房子产权造成风险,房东可以同意。租户使用房东的房子做为公司的经营地址时,即使有破产等不善经营行为,法院也不会执行房东(产权人)的房子抵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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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春旭律师
副主任律师
朱春旭律师

浙江-嘉兴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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