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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资质等级属于行为罚吗

更新时间: 2022-12-12 14:47:16 0人浏览
降低资质等级属于行为罚吗
律师解答
降低资质等级属于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所谓降低资质等级,是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人)已有的资格进行的处罚,从而达到限制行政相对人实施某种行为的目的。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七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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