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如何转治安

刑事案件如何转治安

更新时间: 2024-01-11 17:56:46 0人浏览
刑事案件如何转治安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如果在侦查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能转治安案件。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作为治安案件立案处理。
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按照实际案情来决定能否刑事转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