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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更新时间: 2022-09-19 11:07:37 0人浏览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律师解答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催告,要求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义务,逾期未办的可以直接解约。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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